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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主讲实录
第一,肿瘤直径小于10毫米,厚度在0.5到2毫米之间,有视力且发展缓慢,有条件定期随诊者,可以六个月做一次眼底照相及b超检查观察。
第二,肿瘤直径小于10毫米,厚度小于4毫米,位于赤道与后极之间者,可用激光治疗。
第三,肿瘤直径小于15毫米,厚度小于10毫米,位于赤道或赤道前,睫状体受累不超过三分之一,无玻璃体种植者,可考虑局部切除或者放疗。
第四,肿块虽小,但无条件定期随诊者,有玻璃体种植,肿瘤直径大于15毫米,视力丧失,有继发青光眼表现,缓慢扩散型或肿瘤围绕视盘生产者,应摘除眼球,摘除时应尽量少挤压眼球。
第五,有肿瘤已经突出眼外,或病理检查肿瘤细胞已经侵及虹膜浅层导静脉,摘除眼球后加放疗和化疗。
以上内容仅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