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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生主讲实录
生理性或药物性引起窦性心动过缓者,一般不需特殊治疗。主要是病因治疗,有基础病因者应予以纠正。严重的窦性心动过缓伴血流动力学改变,可选用药物治疗过渡,效果不佳时可进行心脏起搏器治疗。
急性发作时可使用阿托品、异丙肾上腺素来提高心率,以缓解心功缓慢的情况。如已明确是病理性、有症状、药物疗效不佳者,应予以人工心脏起搏器治疗。对严重而持续的窦性心动过缓,心脏起搏治疗比药物更有效。而且对于年龄高达65岁的老人,出现心动过缓更需要安装起搏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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