具体而言,E抗原阳性的病人,就是平常所说的大三阳病人,口服抗病毒药物在达到肝功能正常双达标的基础上,维持服药至少三年以上。如果连续复查一直肝功能稳定、DNA阴性,且E抗原转阴,再延长疗程至少一年就可考虑停药。如果对于小三阳病人或E抗原阴性的病人,要求会更严格些,要求表面抗原转阴、DNA转阴,达到这两个转阴之后再继续服药一年半以上,可以考虑停药。双达标指乙肝病毒DNA转阴和E抗原转阴,甚至发生E抗原的血清转换,就是平常说的大三阳转为小三阳,达到这两个条件叫做双达标。
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停药标准规定,肝功能恢复的基础上,主要是在谷丙转氨酶复查的基础上要达到双达标。需要注意两点,一是所有的病人在停服抗病毒药物后,每3-6个月及时的密切监测肝炎的相关指标,以防病毒反弹或复发。二是上述的这些指标只是及格的标准,服药时间越长,停药越晚,停药后病毒反弹的概率就越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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